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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人公司」看社會企業的發展趨勢


社會創業家應思考更貫徹初衷的企業發展模式。(網上圖片)


保羅.賈維斯(Paul Jarvis)在《一人公司》(Company of One)一書中提出這種新穎的經營方法──「一人公司」,他的意思不是要開只有一人經營的公司,而是企業要質疑傳統經營理念中永遠只要大、只要快的成長模式。美國著名作家查爾斯.愛森斯坦(Charles Eisenstein)在香港社企民間高峰會2021的主題演講中作出這樣的比喻:「對於一名十七歲的青少年而言,繼續長高的空間其實十分有限,反而他內在的成長比外表上的增高更為重要。」我們要反思企業的「成功」,是否只取決於它的規模,抑或還有其他因素決定。


  保羅認為「一人公司」尤其有利於創新,同時為「一人公司」企業家帶來因為規模小而產生的營運自由和彈性,讓企業專注於內在成長,同時讓企業家可以追求成立公司的意義。這種企業發展的模式十分適合初創社企參考。


  「一人公司」跟社企相似,創辦人大部分都以自身的興趣出發建立業務,恰如日本人生活哲學所提出的「ikigai」概念──你既熱愛、又擅長、是世界所需要,同時別人會付錢請你做的事。《一人公司》書中舉了自小著迷於動漫的湯姆.費許朋(Tom Fishburne)為例,他辭去大型食品公司行銷副總裁一職,成立「一人公司」,跟妻子和女兒畫動漫糊口,最終不僅增加了一、兩倍的收入,更重要是他能活出「ikigai」。而將這概念套用到香港,以世界級越野跑手黃浩聰創立的跑會The Peak Hunter Youth為例,只有該社企維持中小規模經營,阿聰才有自由和時間繼續跟妻子及其他教練與「有故事青年」一同享受在山野之間揮灑汗水的樂趣,否則他只能忙於繁瑣的行政工作或者花大部分時間管理大量教練及員工,或會跟他創辦社企的初衷背道而馳。


  另一方面,社企創辦人對於受惠群體十分重視,建立了比一般公司裡僱主僱員之間更緊密的關係。以天程同行為例,創辦人朱慶庭(Connor)平日深入了解公司每位隱蔽青年員工,旨在發掘他們每人的特質及潛能,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配對合適的資訊科技測試工作,轉化別人眼中弱勢的一群成為現今市場渴求的專才。同樣地,天程同行要維持若干大小的規模,Connor才可能與同事建立如此深厚的關係。


  無可否認,大企業和中小企兩種型態的企業均在成熟經濟體起了各自的作用,但作為創辦人,更應時常反思哪一種發展模式對公司更合適、更有利,不要只盲目追求夠大夠快的企業成長,關鍵是「以終為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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